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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婺源县:出实招打造“阳光采购”
本报讯 近年来,江西省婺源县财政局通过创新监管手段、规范涉企收费、提高监管效能等一系列有力措施,着力打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政府采购阳光环境,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。
婺源县财政局不断拓展深化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”,从去年4月1日起,婺源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部采用“不见面开标”方式,评审专家抽取打破地域限制,原则上2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区域不少于3个县,采购项目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项目复杂、社会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抽取并实施异地评标。婺源县电子卖场于2021年12月1日全面上线并完成首单交易,截至今年4月20日,全县164家预算单位全部开通,使用渗透率达100%,累计交易金额达5678.56万元。与此同时,积极落实政采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,前移监督关口,推动项目需求论证、三方询价等,规范采购文件编写,对违规设定资格条件、倾向性技术参数、评审因素中对供应商的不公平待遇等问题提前纠正。今年一季度,全县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77.08万元,占比100%。
同时,婺源县财政局统一规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。推广投标保证金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,不得拒绝供应商以任何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。从2021年6月开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线下报名改为网上下载,供应商与代理机构由“面对面接触”变为“背对背参与”。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。
此外,婺源县财政局强化采购项目监督检查力度,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供应商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,2021年以来共处罚4家采购单位、通报处罚4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,查处2家供应商的串通投标行为,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。
(朱振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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