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相关资料图)
1、一、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,经审批合格的,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,可依照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》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,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。
2、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》将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。
3、期限一年。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
标签:
< 上一篇
今日红钻开通代码(免费开通红钻)
下一篇 >
最后一页
要文
费减政策适用加计扣除吗(费减)_今日视点
曼巴94分钟扳平廖承坚读秒绝杀 亚泰3-2大连人
作者推荐
成都恢复跨省团队旅游 允许临街店铺“摆摊”
存在法律和制度空白 疫情之下如何兼顾宠物保护与防疫?
北京丰台站开始联调联试 将承担京广、京港台高铁运输任务
野外科考有多危险?安全意识比急救知识更重要
严防违法失德明星艺人“曲线复出”
小区公共收益不“糊涂”需完善规则
在网文界写工业小说 高校教授如何变身网络作家?
张铂温:冬奥赛场上我们代表中国青年
疫情局部反复易引起老人心理焦虑 专家建议提高心理“免疫力”
助“银发族”重进影院 观影服务也需“适老”
她真的不是“大连涉疫不当言论女幼师”
要文